沈洛傑是瀋海沈三傑法律事務所的資深合夥人。他讀完白莎交給他的聲訴書,自眼鏡上方望向她說:“柯太太,據我所知,你是被僱來調查那些匿名信是什麼人寫的。你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信是這原告寫的。是嗎?”
“是的。”
“那很好,非常好!現在告訴我,有哪些理由呢?”
“我看出信是一流打字手在手提式打字機上打出來的。我也知道彭菌夢曾用同一臺打字機打過一張便條給她的僱主。”
“你怎麼會知道的?”
“比較打字的手法。”
“不是,不是,我差別的是你怎麼知道她是用同一臺打字機打的。”
“她承認她用同一臺打的。”
“承認的時候有別的人可以作證嗎?”
“有。”
“在你指責她之前?”
“當然,我是先佈置好自己退路,才迎頭一擊的、”
沈洛傑對白莎笑笑。“非常聰明,非常聰明,柯太太。據我看你是要在合宜的時機,製造一個高xdx潮,好讓大家覺得你有效果,是嗎?”
“是的。”
“好辦法,好辦法。”
沈洛傑又回頭看那些聲訴狀,蹙一下眉,責怪地看向白莎,他問:“你有沒有罵她是騷蹄子,柯太太?”
“有。”
“這不太好。”
“為什麼?”
“這是惡意中傷。”
“哪有這回事。”
沈洛傑像父親似的安慰地微笑道:“柯太太,要知道法律為了要保護行為良好的人不受中傷,希望每一個人說話,都是由衷而憑良心的。凡是說沒有依據或是不好聽的話都是中傷。不過法律也保護人不會隨便被人控告惡意中傷,所以有的話,算是特許的對話,雖不中聽但不能算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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