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黎與三等艙
離開倫敦,我到大陸上玩了三個月,多半的時間是在巴黎。
錢在我手裡,也不怎麼,不會生根。我並不胡花,可是錢老出去的很快。據相面的說,我的指縫太寬,不易存財;到如今我還沒法打倒這個講章。在德法意等國跑了一圈,心裡很舒服了,因為錢已花光。錢花光就不再計劃什麼事兒,所以心裡舒服。幸而巴黎的朋友還拿著我幾個錢,要不然哪,就離不了法國。這幾個錢僅夠買三等票到新加坡的。那也無法,到新加坡再講吧。反正新加坡比馬賽離家近些,就是這個主意。
上了船,袋裡還剩了十幾個佛郎,合華幣大洋一元有餘;多少不提,到底是現款。船上遇見了幾位留法回家的“國留”——複雜著一點說,就是留法的中國學生。大家一見如故,不大會兒的工夫,大家都彼此明白了經濟狀況:最闊氣的是位姓李的,有二十七個佛郎,比我闊著塊把來錢。大家把錢湊在一處,很可以買瓶香檳酒,或兩支不錯的呂宋菸。我們既不想喝香檳或吸呂宋,連頭髮都決定不去剪剪,那麼,我們到底不是赤手空拳,幹嗎不快活呢?大家很高興,說得也投緣。有人提議:到上海可以組織個銀行。他是學財政的。我沒表示什麼,因為我的船票只到新加坡;上海的事先不必操心。
船上還有兩位印度學生,兩位美國華僑少年,也都挺和氣。兩位印度學生穿得滿講究,也關心中國的事。在開船的第三天早晨,他倆打起來:一個弄了個黑眼圈,一個臉上捱了一鞋底。打架的原因,他倆分頭向我們訴冤,是為一雙襪子,也不知誰賣給誰,穿了(或者沒穿)一天又不要了,於是打起架來。黑眼圈的除用溼手絹捂著眼,一天到晚嘟囔著:“在國裡,我吐痰都不屑於吐在他身上!他髒了我的鞋底!”吃了鞋底的那位就對我們講:“上了岸再說,揍他,勒死,用小刀子捅!”他倆不再和我們討論中國的問題,我們也不問甘地怎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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