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仁者,藉安石之名而行凌虐擄掠之實。遂使青苗法反成官府輾轉放高利貸,榨取百姓利息的苛政。
“臣以為,青苗法確可解決農戶青黃不接時節的生計,全然摒棄不用殊為可惜。為踐證此法有效,臣於建炎二年正月,擇治下溧陽縣試行,初僅在每鄉擇四五等戶各十貸以不等量的糧種,少貸者當年夏收即還貸,多貸者分夏秋兩收分期還糧,每期取二分息。初見成效後於次年再擴借貸戶數,又繼續踐行兩年,一百七十借貸戶均連息繳清矣,無有積欠不還者。溧陽縣令因報鄉村有更多田戶申貸,江寧其他幾縣聞之亦請試行。臣不敢妄行推廣,遂稟奏主上……”他在後面一一列了改良後的青苗法,條條皆有資料佐證,分說極為詳盡,顯然經過親自考證。
名可秀沒想到楊邦義竟不作聲地試行青苗法,一時不由感嘆:“具膽識拓力,斯為良臣。”
正好衛希顏步入閣內,聞聲笑道:“可秀說誰是良臣?”目光一轉看見東窗側立的紫檀擺鐘,呀了一聲,哈哈道:“總算做出來了!上午安的?”
作者有話要說:備註:
古代關於糧谷的計量單位:
1石=10鬥,(1石=1斛=1擔)
1鬥=10升
1升=10合
1合=10勺
1勺=10撮
嗯,這章涉及倉法和青苗法,論折議事是有些枯燥的~~~~~
話說,擺鐘終於製出來了,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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