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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對女性來說,可能覺得婚姻中有一點絕對是沒辦法平等的,就是孩子的冠姓權問題,現實中,幾乎所有男性擁有冠姓權,對吧?”竇倪宛想到個問題。
“對,這是個重要問題,畢竟絕大部分婚姻中的孩子都是冠父姓,冠姓權是過去封建社會的傳統,在過去,婚姻屬於男人的,包括裡面的女人和孩子,自然孩子的冠姓權也屬於男人,延續到現在依然如此,是基於傳統習慣的慣性,是過去男性的特權保留下來的,可能正因為是男人要保留這個特權,才心甘情願承擔婚姻中大部分費用。但法律早就賦予女性冠姓權。只是現實中,還是保持過去的傳統,這也是要教育和改變的部分。我現在在想,社會更文明之後,冠姓權其實不該是由男性單方面決定,也不是父母決定,而是該有孩子自己決定,這本身是孩子自己的姓,為什麼孩子不能決定?也許應該在孩子成年之後,由孩子自己選擇跟父姓或者是跟母姓,這不是也很好?”
“士明,按你這樣的想法,會天下大亂的。”趙宇笑了。
“放心,這種只是對未來的設想,哪可能一下子實現?不過,如果真的能改變下冠姓權的固有模式,或許也是對男性的一種解放,男性幾千年來揹著冠姓權這個特權也是蠻累的,需要付出更多物質代價去維持這個特權,簡直能算是個執念,如果哪天男效能放下這個執念,可能人生就會變得輕鬆很多。當然這會是個漫長改變的過程。在這同時,婚姻不被物質綁架,一樣是很迫切需要改變的,這種改變,更多是對人自身有利,當某天,要退出這個婚姻時,相對容易。換句話說,所有的改變,就是要男女雙方都努力讓婚姻減負,這樣進入輕鬆,退出也能輕鬆。我感覺現在某些人有種錯誤認識,就是既想在進入婚姻時極度追求物質,又想能輕易地隨時可以脫離婚姻,這是一種非常幼稚、愚蠢的,也是危險的想法,主要是對人自身產生危險,因為某些人從來都是種危險生物,當他們感覺自身損失巨大時就會做出危害人的行為,而法律對人的保護是不可能超前,甚至不能即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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