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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在,在婚姻一開始順從的一方,有可能在婚姻破裂後反噬另一方,因為男性本來把婚姻看得更重,婚姻對於男性的重要性,從古代到現在其實沒改變多少,婚姻依然是男性一生中擁有的最大財富,是代表男性成家立業的成功,也是男性傳宗接代能力的男權象徵,而投入大量物質甚至是男性全部身家的婚姻,當然會被男性更加看重,一旦這個婚姻要結束物質要損失了,男性的感受就是人生完蛋了,這其中處於經濟普通層次的某些男性,就可能會在絕望中趨向危險,就會給一方帶來風險。”
“嗯,是的,邱先生,確實是這樣的。”竇倪宛點點頭。“所以,我總是覺得感情不要牽扯太多物質。”
“對的,但要讓大多數人做到這點,需要從思想上去改變,從思想上去提升。我們這邊,近幾十年,在經濟科技上的一些發展是巨大,但在某些方面,不敢說進步,反而是退步,尤其在婚姻觀上,是更加變本加厲的和物質去捆綁,讓婚姻變得越來越沉重,這其實對每個人都不是好事。大多數人前赴後繼進入婚姻,卻發現人生沉重得苦不堪言,被物質壓得透不過氣,比如房貸車貸等等,這樣還談什麼享受生活?要改變這種狀況,唯有改變舊思想。我們一直在追求文明社會,文明社會不應該讓婚姻越來越物質化,而要讓婚姻恢復原有的本真,要做到這點,每個人都要改變認知。從男性這面來說,他們不得不付出巨大的物質代價來求得婚姻,因為,他們的思想還是停留在舊文化中,繼續要婚姻的主導權,繼續在婚姻中做主人,這種思想在大城市中也有,在小城市和農村依然非常普遍。在這種思想的主導下,婚姻賦予男性太多主人般的特權,例如,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有婚姻中的男人會有毆打行為,然後呢,大家就感覺這是家庭內部事情,在懲罰力度上區別對待,在我看來,這非常可笑!婚姻不是這種毆打行為的免責形式,結婚證更不是免責證,結婚證也不是某一方的捱打證。當一方領了一張結婚證,不代表就該被另一方打,也不代表就可以隨便打人而不用受制裁。但現實中,毆打後很少受懲罰的。在某些人認知裡,他就是覺得自己在婚姻裡,是有權利去毆打的,因為這是他花大錢得來的,這和一樣有用的工具也差不多,他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別人包括法律都管不了!呵呵,碰到有這種思想的人,我簡直要以為,社會還停留在過去的封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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