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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什麼問題?”
“法豈能與禮並列!”
“誰讓他上去的?”
荀軻尚且沒有回答,講臺下的聽眾們便不樂意了。
他們是來觀瞻儒家領袖光輝的,而不是想看一個傻小子沒事兒找事的。
禮是禮,法是法,不可混為一談!
禮是什麼?
禮,理也!
禮就是最大的道德。
而法呢?
法又是什麼?
不過是一個下限而已。
如果一個人說自己很懂禮、知禮、守禮,那他肯定很有涵養,也很有可能是一個好人。
但若是有人說自己很懂法、知法,守法,那他極大機率是一個壞人。
道德是最高上限,法律是最低下限,此二者豈能相提並論?
放著更高妙和美好的道德不去追求,反而將目光對準下限,這是正常人幹出來的事兒?
荀軻雖說人性本惡,但那是為了化性起偽,引導人學習,惡中求善,可不是在說因為人性本惡,所以大家都有罪,是天生的罪犯。
越是推崇律法的人,對於人本身的道德觀念就越不信任,這是合乎情理的一件事,很容易就能想明白。
不過,荀軻的臉色倒是沒有什麼變化,他也並未理會臺下那些儒生憤怒的呼聲,只是平靜的回答道:“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天下從之者治,不從之者亂;從之者暗,不從之者危;從之者存,不從之者亡。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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