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的細紋那樣明顯,雙眉間居然有三道深深的川字紋,眼袋鼓鼓的,比眼睛還大、額頭上的面板居然乾燥得起了皮屑,頭髮也亂蓬蓬象一堆具有印象派風格的稻草那樣堆在頭上,整個人活像久不見陽光的吸血殭屍。
當然,絕對不是那種面板雪白、眼睛魅惑眾生的美豔殭屍,而是半夜裡出來,會將人嚇得大小便失禁,心臟病突發的殭屍怪人。
我嚇一跳——
是是是,我不是不知道我憔悴了很多。
可是,我並沒有糟蹋自己,也沒有悲傷到要去死,我只是,懶得去做很多事情而已。
真的,我不出門,並非我想困死在家中,我只是提不起興趣出去而已。
離婚以後,我真的只是提不起興趣去做任何事情而已——工作、逛街、購物、打扮、讀書、交際……
生活簡單到吃東西、睡覺、看碟。
沒想到,竟然邋遢成這樣——
難怪母親擔心得以為我要死去了,難怪子晴看見我的時候那樣惱怒——
天啊,我究竟對我自己做了什麼?
我已經三十二歲,居然還這樣任性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怠慢自己的肉身?
換了別的女人,恐怕連皺一下眉頭都不敢,巴不得成日泡在永葆青春的美容液裡。
我如夢初醒——
趕緊膽戰心驚得四處翻找化妝品,企圖掩飾一下我蒼老頹敗的容顏。
天,要是讓子晴的新男朋友,看到我的樣子,一定會嗤笑子晴交朋友的品位。
可是,整個房間都找遍了,我只找到一隻用禿了的唇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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