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現在的性格變多了,以前的男朋友很寵我,像各位看客一樣,會把最好吃的留給我吃,會把大部分工資花在我身上,會去透支信用卡騙我說是接小活賺的錢帶我去吃好吃的,會吵架的時候把手砸的通紅都不會回罵我一句動我一根手指,我現在大部分衣服都是他給我買的。但是他不上進,他家庭條件很好,所以他也是個單純的小孩,過一天算一天,他也是985的碩士,但是一個月拿3500的工資也不幹技術的活,讓他去換工作也不換總是敷衍我,後來一氣之下就分手了,他曾經說過我再也遇不到像他對我那樣好的了。我以為感情是培養的,如果結婚了誰會不真心誰會不心疼。和老公戀愛的時候每次因為幾毛錢的事吵的不可開交我都會想起我的前男友,10年夏天有一次我和老公吵架後我給前男友打電話,是半夜,問他在做什麼,他說:我女朋友在我身邊。突然間我淚如雨下,我以為一直會有個人在那等我的。而我現在所經歷的正式我曾經對前男友的,就好像現世報一樣,我被嫌棄不上進,被嫌棄亂花錢。現在的我像一隻刺蝟,我已經不像開始那樣逛商場的時候給老公看看衣服,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不會花一分錢,他用我的錢我都會及時的要回來,他每讓我做一件事情我都會先難為他,今年老公過生日我一個電話都沒打,看著他再那生氣我有一種報復的快感。我開始做兼職,開始攢錢,每個月都給我媽網購些吃的用的,開始漸漸撇開和他的生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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