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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光斗被捕以後, 在牢中受盡酷刑。許顯純嚴刑迫供, 要楊漣和左光斗承認接受楊鎬和熊廷弼的賄賂。開始楊、左兩人堅決否認, 但後來看這陣勢, 若不承認, 許顯純非把自己活活打死不可, 因為對方的目的就是要置自己於死地。他們想不如先承認下來, 然後等到把自己轉到三法司審理時再行申訴。按常理是應該這樣做, 因為宦官沒有處理大臣之權。於是,他們兩人就各自承認了事實上不存在的“罪狀”: 收受賄賂白銀二萬兩。
狡詐兇殘的魏忠賢當然不會按常規辦事。他又假傳聖旨, 說是此案還須進一步追查,命令許顯純每隔五天就審問一次, 直到沏底查清, 此案不必移交三法司。得此命令, 許顯純更是有持無恐, 每五天一次來到獄中, 嚴刑拷打, 迫左光斗和楊漣繼續承認莫須有的罪名。左光斗和楊漣明白自己這次是失策了, 後悔當初的承認。河北容城有一個行俠仗義的壯士孫奇逢, 向當地老百姓發出為左光斗捐款的號召, 用來上繳左光斗被迫承認的贓款, 以減輕案情的壓力。老百姓紛紛響應, 當地士紳們也慷慨解囊。但是, 在不斷的酷刑之下, 左、楊兩人已漸不支, 終於在天啟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左光斗和楊漣, 在同一天被獄卒打死。左光斗死時年五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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