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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的詔書是十一月十九日到達雍州的, 下令王奐將劉興祖押送京城審理。可是王奐違抗聖旨, 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將興祖殺害了。王奐不僅殺害興祖, 抗拒詔書, 還大肆攻擊朝廷。過去他曾設計誣陷宰相陳顯達, 人們對此事應該記憶猶新。而今他故伎重演, 不僅誣陷劉興祖, 還把他活活打死, 罪惡深重, 理當嚴懲。王奐之子王彪, 與其父共同作惡, 劣跡斑斑, 亦當緝拿嚴究。”
武帝讀罷上述奏章, 深感此事重大, 應當立即處理。當即派遣中書舍人呂文宣、直閣將軍曹道剛帶領京都禁衛軍五百人前去雍州捉拿王奐。為防萬一王奐逃跑或反抗, 又命令鎮西司馬曹虎從江陵陸路進軍, 與另一路人馬會師於襄陽城。
日期:2012-06-22 14:53:17
二二、引鞘斷案
司馬悅,字慶宗, 北魏時期丹楊人。他在任豫州刺史時, 曾經平反過一件冤案。
當時汝南郡上蔡縣有一個叫董毛奴的人, 身上帶了五千錢去辦事, 中途被人害死, 所帶五千錢也被劫走。郡縣的人懷疑一個名叫張堤的人是兇犯, 因為張堤過去曾有過偷竊行為,而且還在張堤家中搜尋到了五千錢, 於是更加肯定他是兇犯無疑, 在嚴刑逼供之下, 張堤承認了董毛奴是他所殺。
按當時法規, 殺人犯須解到州里作最終審結。州長官司馬悅升堂審查犯人, 誰知張堤一到堂上就大呼冤枉。司馬悅問他:既已認罪, 如何又喊冤枉? 張堤回答自己是屈打成招。司馬悅又問: 那你家裡的五千錢從何而來? 張堤回答說這是家中本有, 系長期做小賣買累積之錢。司馬悅察言觀色, 覺得王堤所說似非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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