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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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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乃哥舒翰最精通的兵刃,也是他最喜愛的殺敵利器,自打以半截槍打出威名後,哥舒翰的槍法愈發純熟,而且還經常使出自創的絕招。在接下來的幾次大戰中,他的絕殺屢屢上演。

唐玄宗天寶六年(747年),哥舒翰被提升為右武衛將軍、隴右節度副使、河源軍使。早在升官前,哥舒翰就聽說吐蕃沒到麥熟時節都會到積石軍(今青海貴德)搶割糧食,無人能擋,人們乾脆把這個唐朝的地盤稱為“吐蕃麥莊”。哥舒翰新官上任,決定狠狠教訓一下吐蕃,他派王難得、楊景春兩位部將暗中領兵至積石軍設下埋伏,自己率驍騎在城中蓄勢待發,只等吐蕃再來收割。

吐蕃人由於之前打得太順手了,便早把積石軍當成了了自家糧庫,壓根就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搶掠,而且搶得一回比一回坦然。此番哥舒翰剛佈置好沒多久,吐蕃軍就又來了。

吐蕃出動五千騎兵得意洋洋地到達麥田,接著放開戰馬,脫下鎧甲,從士兵集體變成農民,開始興致勃勃地收割工作。

吐蕃人剛準備動手,哥舒翰就從城中飛馬而出,一杆大槍上下翻滾、左扎右挑,身後驍騎一路砍殺,如虎入羊群。自己卸掉武裝的吐蕃軍措手不及,只有挨宰的份兒,全無還手的力,直被殺得所剩無幾,餘者連滾帶爬爭相逃竄。

對這支幹農活的吐蕃軍來說,被打敗並不意味著災難的結束。當他們的殘餘逃跑時,哥舒翰設下的伏兵殺將出來,哥舒翰自己也催馬力追。這位突厥猛士已然決定:此次對敵,一個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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