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幾篇帖子,感觸頗多,也想寫下自己的感情經歷,算是種紀念吧!這條路走得很苦,卻還沒有到最後。(細節部分略有調整。)
我們是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的,他比我大五歲,當時對他並沒有太多的印象,只感覺是個有風度的男人,出於禮貌互留了聯絡方式。接下來的幾天並沒有聯絡。十一長假過後,我因扭了腳只好繼續在家休息。正無聊的時候,突然手機響了,發來一條簡訊,一看竟是他。至今我都記得他那天的話,太無敵了。他說:“美女,在哪呢?”我回:“在家。”“沒上班啊?要不要一起去喝杯茶?”我腳都這樣了,還去喝茶,那心得多大呀!再說也不太認識,就回了句:“不去,我們只是陌生人,我喜歡自己泡茶自己喝。”結果他發了句:“獨自品茗?”我去?這也太文藝範了吧!我笑著回道:“算是吧!”他又很快發過來:“一個人多無聊,何不與陌生人一道?”天啊!這是老夫子復活嗎?范進還是孔乙己啊!當時感覺特好笑,便發了句:“你就不能好好說話?”這也是後來他偶爾還要說:“我當時說的那麼好,你還說我不會好好說話。”好吧好吧!姐姐我怎麼會想到後面的發展呢。
就這樣我們那天透過簡訊聊了很多,也漸漸地熟悉起來,他的話語中時不時地會透露出他對文學的喜愛,還提到了安意如,安妮寶貝,莫言等等。我想:喜歡文學,應該是個感情細膩的人吧!他說他叫kevin,我說:“名字很好,我叫Anne。”這樣也算認識了。沒想到的是我們竟有那麼多共同語言,第二天還是透過簡訊,幾乎聊了一天。到了第三天早上,他突然說來接我出去走走,也許因為在家悶了好幾天,我竟莫名其妙地答應了。我告訴他我小區的地址後,就開始洗臉,精心地化了妝,選擇一件我平時比較自信的一件衣服,收拾對著鏡子一照,還不錯,一直走文靜路線的我再加上衣口兩側的毛領搭配,還真有幾分高貴。他大概四十分鐘左右到了我家樓下。他告訴我可以下樓,他在小區門口,我的腳當時還很痛,一瘸一拐地下樓,有點艱難,我就只好坐在小區的長椅上給他發簡訊:“我腳太痛了,先在小區坐一會兒。”突然,一輛白色的車停在我旁邊,我還沒回過神來,就聽他喊:“Anne。”很親切,好像我們是老朋友了,而且他的笑容很真誠,很有誘惑力,讓人有種溫馨的感覺。我有點不好意思地朝他那邊挪動腳步,他將我扶上車。上了車以後,我掃了視了一下,車內很乾淨,沒有任何的裝飾,只是在副駕駛下面的一個側面小收納隔層裡有一個小小的黃色袋子,應該是平安符之類的。他開車走出我們小區的時候,保安給了他10塊錢,他接過錢說:“你們小區管理不錯,外來車輛要付押金。”我笑了笑。一路上不知說什麼好,我當時還是有些緊張的,不太敢看他的臉。一路上只聽他說,我安靜地坐著,偷偷地打量他,一張臉,算不上很好看,卻還算是有魅力,眼睛是典型地歐式眼,很迷人,笑起來似乎會放電,穿了一件黑白的條紋襯衫,牛仔褲,很簡約,恰巧是我喜歡的風格,不許笑我花痴啊!kevin很瘦,用他自己的話說,他身材很好。尤其是看過他那雙修長的手,真是不想再看別的男生的手,那麼幹淨,每個指甲都修剪得圓潤細緻,我想原來男生也可以有這麼美的一雙手。他手握著方向盤,開起來極其輕鬆,也很隨意,我暗暗想:車技不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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