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兩個人打架,一個人非常悲觀。總想著,萬一把人打壞了,那可怎麼辦啊。這樣一想問題,要害地方不敢打,重手不敢下,拿著東西又不敢用。這種人打過兩場這樣的架,我估計就讓人看出漏氣了。因為,對方知道,就是把頭給他伸過去,他也不敢打的。
當然了,這是在打架的過程中。如果考慮打架的後果。
有人總覺得,打壞了人,我可以這樣擺平它、那樣擺平它。總而言之,沒事的。一個人幹過兩襠子這事,就算吃了不少虧,以後再與人相爭時,估計也沒有人敢和他隨便相爭了。因為,他不怕賠錢、跑路、坐牢;別人還怕受傷呢?
有人總覺得,打壞了人,警察會找了,法院會找我;因為這樣一點事,最後弄得坐牢了;或是把人家打死了,再給他償命,我可虧大方了。一個人總這樣想問題,以後人們自然不會害怕他了。因為,和他打架,就是把頭給他伸過去,他也不敢動的。
日期:2013-12-13 20:23:13
我這樣說,並不是鼓勵大家,與人打架時,應該學會樂觀。
因為顯而易見的問題就是,這種方法很好,為什麼現實中敢用這種方法的人並不多呢?因為,它肯定是存在著弊端。事實上,你這樣做事,很大程度上得命好;因為一個失手,一個沒有擺平,你一生就可能毀了。
比如,兩個小孩子打架,一個非常樂觀。於是,屁大點事,當時就打壞了人;如果只是打傷了,這好說。問題是,把人家打殘了,打死了呢?最後還沒有擺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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