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局輪到尚可喜犯渾了。
康熙十二年(1673年)三月,作為一家之長的尚可喜,自己的獨立王國蒸蒸日上,卻因為不會處理家務事,矛遇上了盾,N多任夫人為自己的前途明爭暗鬥,開始出現分化,弄得尚可喜的頭都大了。
家庭是最小的社會單位,家庭內部矛盾就像國與國之間的大事一樣弄不好會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在得知上級要撤掉他們這個單位的時候,尚可喜第十一次疏請歸老遼東、留其長子安達公尚之信鎮守廣東,上疏請求迴歸遼東海城養老,將王爵交給兒子之信承襲。
尚可喜犯渾就在這一茬上,很多事情往往發生在你不想惹事了別人會把你給惹了。
康熙帝接到奏疏後,認為時機已到,順水推舟,加以批准。
你腐敗了,你不想幹了,你提出辭職,康熙同意了你,但是你的兒子呢,還是第二個藩王,只是換湯不換藥,新瓶子裝了茅臺,照樣還是茅臺,康熙照樣能收購你。
我遇到過兩個煤礦老闆的對話:
第一個月,大老闆抬著一麻袋的錢來到小老闆的煤礦錢,和氣地說:我想用1000萬購買你的煤礦。
小老闆嗤之以鼻:多少錢我都不賣。
第二個月,大老闆帶著兩個保鏢抬三分之二麻袋的錢來到小老闆的煤礦,皮笑肉不笑地說:我想用600萬收購你的煤礦。
小老闆還是那句話:多少錢我都不賣。
第三個月,大老闆帶著三個警車和五個保鏢抱著三分之一麻袋的錢來到小老闆的煤礦,目露兇光地說:現在給你300萬,你不賣也得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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