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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灘上的空地上,已經站好了有名的宰手餘大漢。餘大漢之所以出名,不光是一刀斷頸,人頭滾沙,還愛隨身揣一饅頭,頭一滾,頸血一噴,他懷中掏出饅頭,便蘸血而啖,謂之吃“膽大饅頭”,多半是有人訂了貨的。
為求簡單快捷,沙灘上不置桌案,不立柱頭,只設一把太師椅,林縣長一落座,不讀罪狀,不等什麼午時三刻,立刻問斬。
見縣太爺手一揮,餘大漢坦臂右衽,手執寒光大刀,走到彭子固面前,喊了聲“彭大爺”:“我是端人碗,受人管。今天對不住了!”
彭子固鐵青著臉,臉上乾澀,毛毛汗都沒一點:“餘大漢,活兒做漂亮點!不要像那些瘟喪宰手一樣,砍球幾刀!”
餘大漢說:“彭爺,保證你沒有時間痛,事情就完了。”
彭子固又問:“今天揣了饅頭沒有?”
“咋敢這樣?我敬你是條漢子,豈敢冒犯”。
“這你就虛了!”彭子固一臉蔑視。“正因為我還算條漢子,你的人血饅頭,才資格嘛!”
餘大漢嘟囔說:“要是這樣幹了,江湖上我咋混?”
林縣長見餘大漢還在咯嗦,吒道:“馬上行刑!”
餘大漢舉起大砍刀,手竟微微發抖。一咬牙,剛要劈,只聽邱玉亭連長叫了一聲:“住手!”
幾個士兵衝到餘大漢面前,用梆梆槍對準了他。餘大漢結巴地問:“不,不砍了?”
邱連長說:“我講的話,你聽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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