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鹿宛,今年21歲,大四。正處於失戀和即將失業的狀態。
和我交往了快四年的男朋友因為一檔選秀節目和我分手了,理由是經紀公司不允許藝人談戀愛。當時我就想罵街罵他全家,你算哪門子藝人?你以為你站在一個衛視節目上蹦躂幾下你就成了明星了!說得好像你是全民皆知的big star一樣。
不過那些都是我的幻想,事實是我聽到他說分手以後就哭的翻江倒海的,甚至是求他不要和我分手。最後換來的結果就是他換了手機號,我以後都聯絡不上他了。
我媽知道以後就開始張羅著給我介紹男朋友,其實她不是催我結婚,畢竟我才21歲。她就是受不了我每天要死不活的樣子,頂著一雙腫眼泡和亂糟糟油膩膩的頭髮在她面前一直晃悠。讓女人每天都洗頭髮的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談戀愛並且那個男人會不定期的約她。於是我今天去相親了,是的,21歲大學還沒正式畢業的我去相親了。
我剛從家門口出來,就被一個人捂著嘴拖下了樓,我想喊卻喊不出聲來。直到我被人推進一輛車裡面才看清把我弄進來的人原來是我前男友張清堯。他帶著墨鏡、鴨舌帽、口罩,就像八卦雜誌上面偷偷約會的明星的打扮一樣。
驚魂未定的我有些期期艾艾的說:“怎麼是你…”
張清堯壞壞的笑著說:“我就是想你了,來看看你。”我一聽到他這句話,又開始沒出息的想起以前和他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正準備醞釀眼淚,他的手就放在我的大腿上了。今天為了相親我媽特意給我買的裙子,一下子就被張清堯的手撩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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