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場子的人,不是怕我,而是出來混有著無形的規矩,或者說是生存之道。他們幫外地人找我麻煩,外地人會給他們多少錢?外地人拍拍屁股可以走,他們可能跟我接一輩子仇。
強龍壓不過地頭蛇,也就是這個理。
“嗯……看他不爽而已。”我退後幾步,向幾人發出我不會鬧事的訊號,轉而,再次威脅男子,說:“記住,哥叫張飛,省城大學的。不服,來找。”
男人帶著仇恨的眼神,憤怒離場,似乎不會善罷甘休。
“忽悠不死你,找吧!找吧!翻遍全省你也找不到咱這個張飛,嘿嘿。”
我邁著醉步,朝我的臺子走去。雞哥幾人,在我暗示下,紛紛離開。被打的女人,默默的跟在色鬼後面,走了。
剛坐下,不少人跑來請我喝酒,我一一感謝,接受別人的好意。
酒,我喝不了,卻不會傻著拒絕別人。誰不愛面子,就算理由充分,別人被拒絕也會感覺沒面子。
這是最基本的人情世故。
“你耍我?”請我喝八千一瓶的女土豪,來到桌前坐下,用開玩笑的口氣質問。
“還來搭訕?想包養我?”
夜店,不缺野地。野地,用來野戰。
能偷歡的地方,在圈內稱野地。高手,能把熱鬧舞池變為野地,而不被大眾關注,這就是境界。
女土豪,此道高手。
我認為自己已經夠牛。她面對我的調侃,二話不說,把我拉進人潮,進入最大的舞池。
跳舞,我不會,但周圍的男女,真的都會跳嗎?一大撮人,都是亂來,最主要的還是享受音樂節奏帶來的騰飛,以及跳動中,男女之間相互揩油的本能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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