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04 13: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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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血肉揚州(38)
史公將略本非長,半壁南朝一死償!
庭議只知除異己,廟謀寧復顧危疆。
上江鬥罷揚州破,北府屯空建業亡。
二豎至今還兔脫,檻車獨見送君王。”
史可法不是一個能力挽狂瀾的歷史人物,讓他名垂青史的是其高尚的人格,而不是超凡的功業。他是一個“完人”,卻不是一個“能人”。現代史家孟森先生有言:
“史公治軍之才甚短,慮事之智亦不特殊。若用其道德誠信,輔佐君王,進賢退不肖,定能撥亂反正,成為一代名相。而乃使之治兵,正用其所最短也。”
但孟先生又說:
“史公之可傳,以純忠大節,千載景仰。”
有缺點的戰士終究是戰士,再完美的蒼蠅也終究不過是蒼蠅。史可法雖然有諸多的失誤和不足,但他忍辱負重,顧全大局,勤於國事,頑強不屈,忠君愛國,最後以死殉職,在同時代人中卻是最為突出的。
至於還有人說在強悍的清軍面前,史可法應該放棄抵抗,選擇自殺或投降,以保全揚州滿城百姓,從而避免“揚州十日”的劫難;這其實是混淆了是非,荒謬地將兇殘的侵略者犯下的滔天罪孽掛在了保家衛國的愛國者頭上——雖然史可法愛的只是南明這個漢人政權,並不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大中華”。
日期:2016-02-06 09: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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