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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4-14 18:09:13
開寶年間,雷有鄰憤然上書,他列舉了趙普三件不法之事。
趙普不法之事一:縱容手下中飽私囊、貪汙受賄。
雷有鄰上疏皇帝,說憑藉自己多年在相府的有利條件,他找到了趙普兩個下屬胡贊、李可度貪汙受賄的證據,而且人贓俱獲,準確無誤。
為什麼?因為在這起貪汙受賄的買賣中,雷有鄰就是他們的中間人!因此,雷有鄰清楚這裡面所有的內幕,並且為了掩人耳目,他還吃了不少的中介費!
可見,為了報仇,連“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數都用上了,雷有鄰真是殺紅眼了。
趙普不法之事二:包庇下屬、欺君犯上。
當時,有一個叫趙孚德的官員,他是負責皇室內部事務的部長(宗正丞)。這個職務絕對是一個美差,因為能夠天天看見皇帝,且職場精英們都明白,身在職場,甭管成績如何,混個臉熟才是正道。
當然了,皇帝也不是好伺候的,正所謂“伴君如伴虎”,你要是業績不錯,讓皇帝看上了,一下子就能平步青雲了;反之,你要是混得不好,掉腦袋也是輕而易舉的。所以怎麼幹,還得看自己。
乾德年間,四川十七個州揭竿而起、聯合叛亂。面對這場大規模的叛亂,趙匡胤忙得焦頭爛額,當時只要是個人,還能用,就送到四川去平叛。
在挑選這些人選時,趙匡胤眼前一亮,說這個趙孚德不錯呀,認真負責、業績不錯,是一個合適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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