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虛構《妻不如妾》這個故事並非我一時心血來潮。
前不久,在柯橋的酒吧,一個70後的女人向我傾訴,她說,她被初戀男友嫖了。
女人外表姣好,談吐不凡。
她說,初戀男友自制力很強,年少輕狂時也沒破壞她的完整,為此,她一直信任他。20年後,他再次親口說出“愛”這個字眼時,她的防線徹底崩潰。為了愛,她破了戒。人到中年,開始懷念青春;婚姻結繭,開始懷念初戀。
一語道破,她不是開放型的女人。開放的人,不斷開拓新領地,初戀早成前塵往事。
她自嘲地問,這叫晚節不保嗎?
我搖頭,女人要擁有兩個男人才不枉此生,一個自己愛的男人,一個愛自己的男人。一個在心裡,一個在身邊。
她說,她要的不多,只要偶爾的問候。事與願違。事後,那個男人像消失了一般,沒了音訊。她電他微他,回覆一個字“忙”,兩個字“開會”,有一次回了六個字“你老公是好人”。
我替她罵一聲“奶奶的”,兩人開懷乾杯。
我個人覺得,她不是被嫖,嫖要票子,要鈔票。她只不過被初戀男友打著愛情的幌子睡了!這是想刺激又無能的男人慣用的伎倆罷了。
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男人在下女人床的那一刻開始增值;女人上男人床的那一刻開始貶值。
後來,我又去過幾次酒吧,那個女人再沒出現。我想,20年前這對初戀結婚了,今天會如何?這個男人的妻子瞭解他的背叛,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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