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面寫的是:“親愛的麥克:請你幫助我,七夕節那天為我拿走一部膝上型電腦,是別人的,這個電腦對我很重要,你若能幫我,我一定會重謝你,任何方式。你若願意就請你加這個QQ,與我聯絡(QQ號***********)。當然,如果你不願意的話也請你不要聲張,就當是從未收到過這張字條吧。我也不會承認我給過你封信。”
信的落款是:玲。時間是2014年7月20日。
信是用印表機列印的。
吳哲看完,立刻問:“這張字條是怎麼回事?”
李麥克又遞來一個信封,說:“是給我的匿名信。7月21日直接寄到我手中的。”
吳哲一把將信封拿來,仔細看,上面只寫了收信人地址,寄信人地址是空白。
吳哲將信封仔細檢查了一遍,在沒有其它可疑之處。
吳哲問李麥克:“這個封信又是怎麼回事?”
“我剛才說了,就是21日突然收到了一封這樣的信。”
“你和這個QQ聯絡了嗎?”
“沒有。”
“為什麼不聯絡?”
“因為我不想犯罪。不想做小偷。”
吳哲又仔細看了一遍信,這確實是一封明顯的誘導教唆李麥克偷竊的一封信。他問:“麥克,你認為這封信會是誰給你的?”
答案其實已經昭然若揭,太明顯不過了,除了皇甫玲還會是誰?
李麥克苦笑道:“我一開始也是懷疑,但是得知陳少龍老師家失火被盜後,我就確認,這是皇甫玲老師給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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