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就行了。
林帆以前看過的小說關於住對月也是有提及的,記得那是新媳婦兒帶著女婿回家住對月。
但是常寧公社這邊就不是這樣的,住對月,那是接女子回家享福的,帶女婿幹啥?
顧娟子可以說是林帆在這個世界最熟悉的人,現在她要走,林帆有些不捨。
恰好今天休息,林帆也沒什麼事幹,索性提著顧娟子打包的包裹,把她送回去。
早上沒吃多少東西,又走了這麼長時間的路,林帆的肚子早都餓了。
到了大窪村的村口,林帆把包裹遞給顧娟子:“娘,娟子,我就送到這兒好了。”
“哎?這都到村口了還走什麼,去家裡吃頓飯呀!”顧母一把拉住林帆的胳膊,扯著他往村裡走。
林帆成為一個男人,力氣也不小,可是被顧母拉著,掙了幾下就是沒掙開。
無奈瞅了一眼旁邊的顧娟子,林帆終於知道她的力氣為什麼那麼大了。
原來是家學淵源!
顧家的條件要好很多,顧母也不是小氣的人,一頓飯還是吃不窮他們顧家的。
可能是因為顧家人會打獵的緣故,他們家是有肉吃的,林帆在顧家吃飯了他來到這個年代的第一頓肉。
“帆子,這你跟我們家娟子結婚了,以後兩個人可要一起好好過日子!”顧父拍拍林帆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道。
顧父的話讓顧母、顧大力幾個人的目光都移了過來,在顧家幾人的目光夾擊之下,林帆準備好的長篇大論的保證話都說不出口了,只能狂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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