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二十多年前,當年的陳志還是一個義天的小混混了,靠收保護費為生,雖然陳志只是個小混混,但因為聰明並且夠狠,所以手中上管著好幾條街呢,在義天也屬於當紅炸子雞。
每天晚上,陳志都會去這些街巡邏,有一次,長樂帶隊踩上了義天的地盤,陳志收到風后,立馬叫人與之對抗,那一次長樂突襲,準備周全,陳志臨時叫來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長樂的對手,打了沒一會就落敗了。
大家逃得逃,受傷的受傷,陳志也受了傷,而且挺重的那種,還被長樂的混混追殺,好在有一個女人,在陳志窮途末路的時候拉了他一把,將他藏在小巷子呢,那晚的第一次見面,陳志便愛上了這個對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女人。
江湖人的感情就是這樣,來的快,去的也快,很快,陳志便與這女人發生關係了,但陳志知道,他無法給予這個女人幸福,他是真的愛這個女人,因為愛她,所以不能自私的將她留在自己身邊,過著這種不知道有沒有明天的日子。
於是陳志找了個理由跟這女人分手了,之後,陳志繼續過著混混的生活,直到一年後,這個女人再次出現在陳志的生活裡,並且抱著一個孩子,她跟陳志說,這是她和陳志的愛情結晶。
陳志當時愣住了,看著女人懷裡的小孩,他有點不知所措,但是下一刻,他從哪孩子的眼神中,很快便意識到,這樣的生活不就是他一直追尋的嗎?所以他放下了江湖恩怨,選擇和這個女人在一起,過著短暫卻快樂的一家三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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