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哭喪人這種特殊職業在網上傳的沸沸揚揚。
很多人看了新聞之後,覺得這哭喪人好賺錢,隨隨便便哭上兩個小時,千八百就到手了。還聽說有人哭喪幾年,竟然在大城市買了車房。
誰曾想,會哭還能賺大錢?這也讓很多在大城市掙扎求生存的人唏噓不已。
但哭喪人這種職業,可是和死人打交道吃的也是死人飯。正所謂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溼鞋,久走夜路必遇鬼。
哭喪人也有忌諱,稍不注意就容易把小命兒給搭進去!
我叫巫晨,是個孤兒,從小被婆婆收養長大。而我的婆婆,便是一個傳統的哭喪人。
整個村裡的人,都很尊敬我婆婆。只要誰家有人死於非命,就會請我的婆婆在死人頭七的時候去哭喪。
每次婆婆哭喪完之後,便會和主人家交代一些東西。有時候會讓主人家燒掉一些死者生前喜歡的衣物飾品,或者讓主人家每年清明節的時候給死者供奉上一些酒肉之類的。
起初我是一直不理解婆婆的,總笑話婆婆搞封建迷信,還神神叨叨的。但婆婆每次總是笑而不語,也從來不給我解釋,只是讓我好好唸書。
慢慢的隨著我長大以後,自尊心也起來了。總覺得婆婆這份職業是下賤職業,為了賺錢連尊嚴也不要了。
婆婆倒也不生氣,只是慈祥的跟我講道理。說只要靠自己雙手賺來的錢,不偷不搶,那就是乾淨錢。
還說社會分工不同,總有些人要去做一些不被人理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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