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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我犯故意傷害罪入獄,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後來因為我入獄前的特殊身份,被警方以減刑為由招募為線人,從此走上不歸路!潛入黑幫做臥底,深入兇村當記者,走陰墳取證,被綁到荒郊野嶺自生自滅…多少次,我與死神擦肩而過,但始終堅挺的活在了那一件件震驚全國的兇殺案幕後,成為唯一的親歷者!
而現在,跟我同期做線人的難兄難弟們,幾乎全軍覆沒,還活著的,也成了植物人。我不敢稱呼我們為英雄,但至少在那些重案、懸案的案件破獲背後,我們功不可沒。
現在我將它寫出來,不是想要炫耀,更不是想要獲得什麼好處,只是覺得人活一輩子,總該留點兒感悟的東西,比如我想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哪怕作案手段再高明,再精細,終究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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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還得從我出獄三個月之後說起,那是八月的一個夜晚,凌晨十二點左右,我將出租車停靠在一個停工的工地旁。
這裡地處郊區,路燈光線很昏暗,車輛、行人少有,風有些大,吹得周圍的樹木搖擺婆娑,令冷清的街道看起來詭異和猙獰,我蹲在那兒,抽著悶煙。心裡琢磨著,強哥給我十天的時間,說再找不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就要將我收監,下半輩子就真得在獄中度過了。
我不怪他,畢竟這段時間,我雖然獲得了一些案件線索,但結果證明都是假的,浪費了警方的人力物力不說,連管我的頭兒,也就是剛提到的強哥都跟著挨處分,現在他在局裡如履薄冰,可想而知,我的日子有多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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