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8 12:49:43
一起坐在後排,身體距離很近,潘清雅苦笑道:“林初春和林羽飛開過去的肯定是豪車,可我們只好是打車過去了。雲峰,既然你從雲海回到了家鄉景湖,那就好好混,以後買豪宅買豪車,做個風光的男人。”
喬雲峰笑道:“潘姐,我如果搬進了豪宅,和你可就不是鄰居了。”
潘清雅嗔怪道:“求你不要為自己的不求上進找藉口好嗎?難道就為了和我做鄰居,你就不住豪宅了嗎?”
司機覺得他們兩個的談話很有意思,笑道:“景湖的房價那麼高,豪宅可不是人人都買得起的。”
喬雲峰道:“好好開你的車。”
“哦……”司機還想調侃,可他只好閉嘴。
日期:2016-10-28 12:50:07
逍遙酒吧。
林初春和林羽飛已經提前到了,開過來的是林初春的坐騎賓利慕尚,千萬級的豪車。
而除了這輛賓利慕尚之外,林初春還有多輛豪車,其中包括越野和跑車。
至於紈絝大少林羽飛,也是有多輛豪車,每輛豪車都是他的把妹利器。
林羽飛本打算帶幾十個人過來,讓那些人穿上黑西裝,提著棍棒或者斧子,展現一下排場,可林初春不同意,最終只帶過來三個人,其中一個是林初春的保鏢洪叔。
洪叔的名字叫洪鐘,四十多歲,身材壯碩,可面色卻很友善,功夫非常之高,卻可以用慈眉善目來形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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