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不是**犯,他是被陷害的!他很快會被放回來。”
沈母厲聲吼道。
“他是不是被陷害的,你和我說不著,你去和丨警丨察說,去丨警丨察局門口喊冤吧。”
沈家的媳婦說完,用力的推開沈母,拎著行李箱向門口走去。
沈母畢竟了年紀,被推得一個踉蹌,摔在地,哭天抹淚的嚎了半天,都沒有起來。
沈家已經一團亂了,地板衣物散落了一地,四處一片狼藉,已經沒有了家的樣子。
沈母哭嚎了一陣之後,還是給律師打了電話。
電話,律師說道“我已經瞭解過情況,沈先生和幾個朋友去夜總會玩兒的時候,**了一個售賣酒水的服務員。”
“不可能,我兒子是被冤枉的。
他說那個女的是**,他們出了錢,那個女的自願和他們一起玩兒的。”
沈母大吼道。
“這只是您兒子的一面之詞而已,受害者聲稱是被強迫的,並且,沈先生的那幾個朋友也已經供認不諱。
我提醒您,沈先生現在還處於被保釋期間,保釋期再次犯案,屬於罪加罪。
**屬於嚴重並惡劣的犯罪,一般會處以十年以有期徒刑。”
“我兒子不能坐牢,不能坐牢,他是被冤枉的。”
沈母記得又哭又叫,“律師,您一定要幫幫我兒子啊,千萬不能讓他坐牢!”
“抱歉,我真的幫不了您。
我們簽訂的協議,我只負責您兒子的故意傷人案。
如果想要我繼續跟進他現在的案子,需要另外支付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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