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寧郡主是聽勸的。
她是王府庶出,生母並不得寵,若非是王妃把她養成脫膝下,她也只是一個庶出的女孩而已。
從小她就知道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父王疼愛她,可也是有底限的,她是秦王的女兒,父王給了她榮華富貴,錦衣玉食,而她就要擔起得到這一切要面臨的風險與責任。
她和兄長們一樣,從出生那天起,就註定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樣恣意長大。
所以,她只在一定的程度上任性,任性得可愛,任性得沒有人會責怪她。
她聽取了嬤嬤的勸說,派人去了衙門,只說她的那三千兩銀子,要拿出來施粥。派去的人臨走的時候,暗示知州大人,他們勒令乞兒不許出來乞討的事,郡主已經知曉了,而且很生氣
因為郡主知道了,所以才會讓人來落實那三千兩的用途。
知州大驚,連忙讓人去把城中的大戶全都請來,郡主了了銀子要施州,你們當然也不能袖手旁觀,有錢的出錢,有米的出米,不想出錢不想出米的,那就出木材出柴禾,總之,一個也別想跑,全都要掏腰包。
官驛裡,沈彤回到自己房間時,看到門口站著一個小女娃,遠遠的,她還以為是芳菲。
小女娃身上的衣裳是芳菲穿過的,有些大,不合身,但是鮮豔的顏色,柔軟的衣料,把小女娃襯托得白白嫩嫩,她的頭髮修剪過了,扎著紅頭繩,小女娃的臉蛋也是紅撲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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