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難道男配這次回來就是與女主結婚的?
還真的很有這個可能。
只不過這婚一結後男配的苦日子也就到了,首先他和女主結婚只是辦個酒席並沒有辦結婚證。這個年代大家對那個東西還保留著可有可無的想法,尤其是在農村大家只要是請個酒也就算是結婚了,證什麼的沒啥必要去辦。
所以,女主以後可以說自己沒結過婚,而男配這方面在村子裡大家卻認為他已經是二婚了。
這才在後來娶了一個小寡婦。
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中間女主和眼前這個男主玩出了火有了娃。事後她一個多月就感覺到有點不對勁兒,於是就利用藺母有病把男配給找回來了,然後趁著他醉酒的時候將衣服脫了和人睡了一晚,第二天男配就回部隊了。
接著她就寫信給男配說要上大學了,可不可以不要這個孩子,甚至不惜跑到部隊裡與男配商量。於是男配不光背了鍋,還硬生生受了‘喪子’之痛,為了不耽誤女主的前程只能忍痛同意她把孩子打掉。
可是另一邊,男主還怪他這樣做,覺得他是有意殺死自己的孩子。甚至偷偷將這事告訴了藺父與藺母,弄得他們差點沒哭死。
看書的時候覺得女主這是在保護自己沒毛病,可是等自己身在其中就替男配感覺到憋屈。
瑪蛋,明明啥事也沒做還得替他們背這個鍋,太冤枉了。
不行,這婚事她不同意,要攪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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