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是……好久不見你這個大師兄了,你看你,這麼久不見,也不想我這小師妹,次在院見面還不理人。”廖彩一直在東拉西扯。
“次怪我,沒有主動打招呼,下次有機會一定向你賠罪”
“是,太不紳士了,這樣,不用下次吧,明天,帶你去個地方吃野味,看你怎麼賠罪。”
“明天可能有事,最近很忙……”
“一點道歉的誠意都沒有,不說了啊,明天,我過來接你”
張睿明苦笑,剛想拒絕,突然靈光一閃,這個局肯定不是廖彩做的,應該是背後的吳楷明,既然如此,一定是與這案子有關。
“現在案子這個情況,很可能要走調解,不管怎麼樣,明天去了起碼能探探口風,算龍潭虎穴也要闖一闖了。”
張睿明略一思索,答應了明天的飯局。
“好,那說定了啊,明天我直接過來接你。”廖彩見任務完成,也是喜眉梢。
掛了電話,張睿明眉頭緊鎖,越想越焦急,乾脆找個港灣停好車,從後面翻出一個筆記本,在靠在駕駛室開始做案件關係圖,開始分析。
開啟筆記本,一張紙頂點第一行寫了“四陳志軍”幾個字,這是這個案子的開始。這個環境公益訴訟雖然涉及到十幾米師生出現不良反應,但歸根結底面前也只是一個民事案子,為什麼校長陳志軍遲遲不肯出面和檢察機關會談呢,現在學校裡那個毒跑道也只是用帆布覆蓋,體育課基本暫停,這些都是小事。算涉及受害當事人的賠償和醫療費用,對於堂堂一個全省名校的校長來說,也不是什麼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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