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市長,這事我馬上就吩咐各單位去落實。明天的安全教育會議上,就讓他們把安全標識全部在各路段掛上。”
“儘快的把事情落實下去,凡是檢查到沒有在明顯處掛出安全意識提醒的工程單位,給予重罰。”
我、朱宗明和相關單位領導一起,視察了整個繞城立交建設開工情況。主要的目的,還是給大家灌輸工程安全問題,時刻的謹記。
這次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法院出面,死者家屬代表,以及天宇工程公司代表進行了庭外協商。經過對雙方責任事故的認定,法院提出的賠償金額為二十五萬元,但死者家屬對這議定的賠償金額不太同意,覺得太少,最低也要求對方公司賠償肆拾萬元。天宇公司最高的賠償限度,是三十萬元,經過法院工作人員的協調,死者家屬最終同意,賠償他們三十萬元作為傷亡補償。
工程事故死亡這個案子在朱宗明的催促下,第二天就完成了這次調解,作為主管副市長,朱宗明當然也是希望早一點把這個事情給了了,減少他的工作壓力。所以,三十萬要是解決不下來,就會讓天宇公司賠償三十五萬,最終要把這件事情達成合理的結局。好在這個事情解決還算順利,沒遇上刁民,工程公司賠償三十萬以後,就把這個事情給解決了,鬆了朱宗明的一口氣。
但在安全思想教育會議上,參與的相關部門領導,工程公司的老總們,都被朱宗明訓得大氣也不敢出一口,說自己在第一次的工作會議上面,第一條提出來的就是要加強安全措施,把施工安全放在第一位。可是,這些話被施工單位當成耳邊風,工程開工沒有幾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朱宗明只有拿這些公司的老闆們出氣。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