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據我們所知,常有寬對兩個女兒非常好,據街坊鄰居反映,只要他一回來,就給兩個女兒買東西,他還經常帶兩個女兒在河堤上玩耍。”
“他對兩個女兒是不錯,但這和他想要一個兒子的願望並不矛盾,人的想法有時候是藏在內心深處的——兩個女兒畢竟是無辜的。”鮑雅琴到底當過教師,她不但反應快,思維敏捷,而且嘴皮子也很溜。
“你確定常有寬在深圳嗎?”
“這還能有假?”
“我們現在想找到他,你能提供他的地址和聯絡方式嗎?”
“很抱歉,自從我們分開以後,凡是和他有關的事情,我都不想知道——也沒有必要知道。”
鮑雅琴像泥鰍一樣滑得很。
“常有寬總該有手機吧!”
常有寬先在市**當秘書,後來下海經商,手機是必不可少的行頭。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手機可是身份的標誌,面對這個問題,不知道鮑雅琴會如何應對。如果常有寬已經出事的話,那麼,他的手機肯定在兇手的手上——或者已經被銷燬了。
“常有寬是有一個手機,但號碼我已經記不得了。我這人記性不好,特別是阿拉伯數字,我怎麼記都記不得。”
“你難道從來不給常有寬打電話嗎?”
“你們等一下。我把他的號碼寫在一張紙上,那張紙夾在一個號碼簿上。”
鮑雅琴站起身,走進東邊一間房子。
一分鐘以後,鮑雅琴走出房間,重新坐在椅子上,她的手上拿著一個號碼薄:“很抱歉,那張紙——我明明是夾在這個號碼薄裡面的,自從我們離婚以後,我就沒在打過他的電話,也許是我整理東西的時候,把那張紙條當垃圾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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