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這幾日漸漸轉暖,路上的人服裝也越發輕便。然而顧重卻從未有過地寒冷,他雙手插在大衣的口袋裡,看似專注,實則茫然地望著眼前的街道,他在路邊買了包煙,抖了抖煙盒,抽出一根叼在嘴裡,等到了人煙稀少的小巷裡,才點上火。
忽隱忽亮的火光照著他的臉,正如他口袋裡的手機。他慢慢地滑坐在地上,沒空管他的大衣有沒有蹭上髒東西。
他想起一件很小的事。
是他們分手的時候,當沈望把他送進機場,他問沈望:“你送我到關口吧。”
沈望頓了兩秒,說好。
他們倆沉默地並排走著,每走一步,他的心就扭曲得不成模樣。他想大吼,想大哭,想質問沈望你有沒有愛過我。
但這都實在太像惡俗的偶像劇,他的自尊讓他故作沉靜。他故意走得很慢,慢到這短短的路程,像是走過了一生。他多想和他就這麼白頭偕老。
但沈望突然道:“到了。”
他沒動,沈望也沒動。他們就這麼彼此凝視著彼此。顧重想懇求他,不要分手。但沈望的手已先行他一步,握上了他的肩膀,沈望含著笑意拍了拍他大衣上的雨珠,道:“你還像小孩似的,也不知道抖抖大衣上的雨珠。”
他說:“重要嗎?”
他一開口,才發現自己聲音的嘶啞。像是一臺跟不上時代的收音機。
沈望道:“別人看了,會笑你的。”
顧重冷哼了聲。但心都快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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