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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典型性閨密薇薇姑娘曾問過我:“你為什麼稱呼你老公‘煩人’?是有什麼內涵嗎?”
我堅定搖頭:“沒有內涵,就是表面的意思。”
“那他到底哪裡煩人,我怎麼看不出來?”
“那是因為,他只煩我一個人。”
“例如?”
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了,我能寫一本五十萬字的長篇鉅著,絕對不卡文。可惜本文篇幅有限,我只能隨意挑幾個不太毀他形象的講講。
Action 1
煩人的人生信條是:能求別人辦的事,絕對不麻煩自己。
我暗戀他兩年多,熱戀他三年多,嫁給他八年多,他這個人生信條無所不在地困擾著我:
“媳婦,這件衣服你幫我熨了。
“媳婦,我的手機找不到了,你幫我找找吧。
“媳婦,我渴了,你幫我拿瓶飲料,要涼的。
“媳婦,這個樣品太難磨,你幫我磨了吧。
“媳婦,我困了,這篇論文你幫我翻譯了吧。”
……
這些我都默默忍了,誰讓我當年一不留神被他坑了呢?
可是,某日我正碼字碼到靈感大爆發,男女主角馬上就要久別重逢。
忽聽煩人大喊:“媳婦,快幫個忙,幫我把遙控器拿來!”
“哦,來了!”我順著聲音跑去臥室一看,他靠在床頭,遙控器躺在床頭櫃上。
我伸手就去掐他:“你換個姿勢就能拿到,還叫我來幫你拿,你還能更懶點兒嗎?”
他笑嘻嘻扯著我的手:“我是懶,可我不是懶得去拿遙控器,我是想看你一眼,可是懶得下床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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