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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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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天啟年間,陝北地區災荒連年,官府糧差分文不減。李家生活非常困難。李自成小時候曾被舍入寺廟當小和尚,名黃來僧,並給本邑艾姓地主牧羊度日。[8]十幾歲喪母,不久父親又去世。二十一歲那年,無依無靠的他應募到銀川驛站當一名驛卒。[8]不久,因無力償還豪紳文舉人的債,他曾被戴上枷鎖嚴刑拷打,後來在窮夥伴的幫助下,殺死文舉人,又與侄兒李過逃往甘肅當邊兵。當時,邊兵的生活也很困苦,糧餉不足,軍官又貪汙、剋扣軍餉,兵士經常挨餓受凍。[9]

明朝末年的驛站制度有很多弊端,明思宗朱由檢在崇禎元年(1628年)驛站進行了改革,精簡驛站。李自成因丟失公文被裁撤[10],失業回家,並欠了債。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繳不起舉人艾詔的欠債,被艾舉人告到米脂縣衙。縣令晏子賓將他“械而遊於市,將置至死”。後由親友救出後,年底,殺死債主艾詔。接著,因妻子韓金兒和村上名叫蓋虎的通姦,李自成又殺了妻子。兩條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問,吃官司不能不死,於是,就同侄兒李過於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肅甘州(今張掖市甘州區)投軍。

當時,楊肇基任甘州總兵,王國任參將。李自成不久便被王國提升為軍中的把總。崇禎二年(1629年)冬,後金兵大舉南下,京師吃緊。為了保住北京,朝廷急調四方軍隊赴北京防守。甘肅邊兵李自成所在部隊隨參將王國向京師進發,途經金縣(今甘肅榆中),兵士們要求發餉,參將王國卻剋扣不發。於是,在榆中(今甘肅蘭州榆中縣)參將王國和當地縣令被殺,兵民發動了兵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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