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人膽子不大,但偶爾也願意冒冒險。因為我喜歡打架,而打架就必須要敢於冒險,一可當百的勇士現實中是不存在的,打架的時候,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對方有無幫手,幫手有多少數量,其中有無高手,以及何時將會開到。要敢於冒險,並且用自己的氣勢壓倒對方,在其幫手還沒趕到前就先把他揍趴下,或者把他打跑,這才是打架的真諦。
我當初在東萊很好混嗎?那裡和我最不對付的就是曲城王氏,他們人多勢眾,別看世家子弟大都擺一副溫文儒雅的臭面孔,一萬個裡面有兩個不要臉兼不要命的,那就夠我喝一壺了。不過他們最大的弱點也是幫手眾多,人一有了退路,有了援兵,就往往不敢冒險,而打架時若有絲毫畏縮,就很容易被人打趴下。
我現在就是沒有退路,不求援兵,所以大著膽子冒這一把險。我心裡的小算盤九九經撥弄得清楚著呢,如果不冒險,只懂得附和大夥兒,贏了沒我的份兒(一等功勞自然是主帥陳大將軍的,二等功勞鄧安西和王護軍他們分了,人人吃肉,我連湯都喝不上),輸了同樣沒我的罪過。如果我冒一把險,主張堅決進兵呢?陳大將軍不聽我的,那麼我說的話就是放屁,過後誰都想不起來,如果他聽我的,打贏了沒人分我的二等功去,打輸了他也無法諉過於一個小小的代理郡守。現在的形勢,進則有可能摟著兔子,退則肯定分不到肉湯,我幹嘛不撞一下試試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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