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嬸一臉愁容,說道:“我懷疑老田不乾淨,可能已經被那個萬朋安拉下了水,想打自己房子的主意,卻又不和我說實話。”
林翰沉吟著道:“您只是懷疑,未必就是真的。再說房子拆遷的事,您不簽字,老田大叔自己也做不了主,犯不著要離婚吧?”
胖嬸搖頭道:“我太瞭解他了,這麼多年一直就不是和我一條心過日子。當年他父母早亡,是倒插門入贅的我們張家,全家上下都不待見他,我知道他心裡是憋著氣的。可是爹孃和祖上就給我留下這麼點房產,絕不能容得他田福成瞎折騰了。照他這樣下去,離婚是早晚的事。”
林翰沉默無語,不知該再從何勸起。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現在還沒什麼災難,只是在利益面前不能調和意見,胖嬸和田福成這對夫妻就已經貌合神離,各打自己的小九九了。
胖嬸慘笑道:“小林,事到如今我也不怕醜不醜的了。你就告訴我吧,究竟房產離婚後都有什麼規矩?”
林翰無可奈何,在她的一再逼迫下,只好把自己掌握的簡單說了說。最後又道:“根據最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三是這樣規定的,但是你們的房子明顯是夫妻共有,在結婚前登記的,理論上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具體事宜我建議你還是去找律師諮詢,花點錢不怕,起碼能瞭解底細。”
胖嬸琢磨著林翰的這番話,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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