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勳既受曹洪所託,以是在朝堂上侃侃而談,主要想說明兩個問題。
其一,族誅之法乃秦代遺毒,大違儒家“親親相隱”的孝道原則,應該將之從刑律中剔除出去。他不便徹底否定封建時代的“連坐”原則,但請求一人犯罪,只坐一家,並且其親人應該罪減一等,不當誅殺。
其二,曹楷年紀還小,曹苗、曹志亦然,還不具備完善的心志,不能跟成年人等同處理,起碼你應該留他們一條活命,這才能彰顯天子和朝廷的仁德——“漢以孝治天下,故天子之諡,每加‘孝’字也。然孝本為仁之體,以仁心待親,是謂孝矣;仁為孝之延,斯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我朝當以仁治天下,推愛心,廣恕道,自然黎庶安樂,社稷永固。”
曹髦天性淳厚,聞言不禁點頭,於是乃以君命法外施恩,免三曹之死罪,皆貶為庶民,暫圈禁之,至於二王妻妾,有子者從子而居,無子者沒為官奴,罰為掖庭苦役,但令有司不得無故折辱之。
鄄城王曹植謀逆,其人雖死,亦自宗牒中削名,併除封國。任城王曹楷年紀尚幼,因念其父曹彰有功於國家,乃使榆中王曹昂庶子曹虞——也就是曹髦的同父異母大哥——出繼為彰子,仍守任城國。
是勳隨即請奏:“此皆陛下之恩德也。然法自秦設,漢因陳之,本不合乎當世,先帝在時,即每欲刪改之,以成《魏律》……”曹髦點點頭:“此中書之事也,令公可自為之,奏朕頒行。”那你就組織人手去編寫新的法律法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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