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巨大的偶像團體,瑟琳娜很不理解。
幾十個人也太奇怪,太誇張了,連人都認不全,又怎麼能喜歡。
宅文化也確實在歐美地區不太流行,喜歡就上啊,藏在一邊流口水算什麼事兒。
不喜歡就換一個,在一棵樹上吊死只能說明社交面太窄了。
而在日本,社交面窄是一個太普遍的問題了。
有七八個說得上話的朋友,都能表演現充,大多數人能有一兩個好友就不算孤僻。
所以基於填補內心的社交需求,能見面的偶像,這種可以自由選擇的大型偶像團體,才會在日本成功。
當然,這只是一方面的因素,還有很多比如養成感等更具有宅味道的形成理論。
本質來說,日本人太孤獨,不分年齡,不分性別。
在歐美地區,出現這麼大的偶像團體會讓人很困惑,綜藝、採訪都無法安排。
連瑟琳娜都懷疑這麼多人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目的,就算沒有,也會被人誤解,又不是販賣人口,又不是阿姆斯特丹。
看來只好讓凱蒂去咬日本美少女了。
然而當寧勻找到專業人員,瞭解到日本娛樂後,才知道這條路並不好走。
幾乎整個日本娛樂圈,都被幾大事務所壟斷了。
和歐美的藝人經紀公司很不同,日本的這些大型經濟公司,堪稱娛樂巨頭。
事務所手上掌握了相當大的娛樂資源,很多偶像雜誌都以某個公司的藝人為主,其他公司想要進入必須遵守該公司的規則,或者交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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