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後打算怎麼辦,我建議還是定居澳洲或者美國比較好,這裡不適合你。”托馬斯早就已經沒臉沒皮了,對洪濤的諷刺連一點反應都沒有,一本正經的又開始聊家事,以長輩的身份關心起女婿的未來。
“別怕,我不會賴在這裡的,這破地方也真沒啥可待的。但我還有點事兒沒辦完,等處理好之後馬上就走。你和拉亞亞說一聲,給我隨時預備幾個需要牛的人,我說不定哪天就回來了,還得去那邊接兩個人回來。”
“下次我再來的時候江警官也會跟著,你明白是啥意思了吧?”托馬斯不樂意讓自己待在開普敦,洪濤也沒想待在這裡。
但現在還不能走,不管是等一個月還是等半年,最終也得帶走點東西。要不就是周家兄弟的命,要不就是李兵的命。反正這次決不能空手而歸,誰敢攔著自己、誰敢騙自己,自己就和誰玩命!
托馬斯可能是怕了,也可能是累了,反正他連夜就帶著洪濤跑到了布隆方丹,乘坐第二天凌晨的航班飛回了開普敦。然後就消失在這座城市裡,沒有必要堅決不出現在洪濤面前,只留下丹一個人招待兩位客人,真夠狠心的。
其實就算他整天在眼前晃悠洪濤也沒功夫去搭理,因為太忙了。首先就是練槍法,小時候洪濤曾經唱過一首兒歌,鍛鍊身體、保衛自己!沒錯,在一個不限槍的國度裡,有一把槍並能熟練使用會提高安全級別。當你整天想著殺人時,就更得有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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