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帶走,孩子你先幫我帶著。”剛才洪濤還在擔心該把這個劉援朝放到哪兒合適,放家裡萬一他炸了就是麻煩,這玩意涉嫌綁架啊。
成了,既然有人質這個問題就好辦了。我就是請你回家做客,絕對不強制你人身自由。你要還敢炸,孩子在哪兒我真不知道,我也不認識你,你愛去哪兒告就去哪兒告。
雖然費林不是綁架犯也不是黑社會,但是一般人落到他手裡也好受不了。洪濤還是騎著腳踏車往回走,沒到二環費林的電話就追了過來。他問明白了,孩子其實不是劉援朝的,但也不是撿的,是他姐姐的孩子,也就是他的外甥。
至於說為什麼舅舅要帶著外甥出來打工,說起來又是一場悲劇。劉援朝家裡就兩個孩子,他是老二,上面還有個姐姐。
雖然在他那個年代去省城上學還沒有太大經濟負擔,可是他一走家裡就沒壯勞力了,所有農活都得由他那個本來身體就不太好的老爹和姐姐負擔,而他母親死的比較早,小時候就得病走了。
等他畢業之後,她姐姐出嫁的最好年歲也過了,家裡又窮,拿不出嫁妝,只能嫁給了鄰村一個老男人。人要倒黴喝涼水都塞牙,嫁過去之後兩口子很多年沒孩子,這在農村是不能忍受的,婆家自然是不會給什麼好臉色。
一來二去他姐姐的精神就出了點問題,總是恍恍惚惚的。結果在前幾年一個夏天被人拉到莊稼地裡給禍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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