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答應不用預防措施,就可以馬上報仇,怎麼對我都成,以後我們再也不敢了還不成。你未婚妻再過幾個月就要回來了,然後你們倆會結婚,這是你和我說的。”
“我和睿睿已經離不開你了,不管你怎麼保證我們心裡也不踏實。張姐的辦法不錯,有了你的孩子你就不會跑,所以我們也要有孩子。”
“不管你答應不答應,反正睿睿已經成功了,我們倆這些天都是危險期,你就答應我們倆一次好不好。凡凡不用管,她是跟著起鬨的,就我們倆!”黛安根本沒搭理洪濤的抗議,沒聽說還有違背男性意志這個罪名,即便有她也不相信洪濤會去告官。
現在她需要說服洪濤同意,理由很簡單,她和齊睿心裡不踏實,既想一直不離開又怕金月回來發生變化。這種事很可能,男人向來靠不住,必須想辦法弄個東西拴住男人,什麼呢?好像只有孩子。
“我向毛主席保證,即便沒孩子我也不會扔下你們倆不管!”洪濤真是無法理解她們的想法,怎麼就這麼沒有信任感呢?
要是自己想反悔,即便有孩子就不能反悔了?真是小看自己啊。但這時不能這麼說,會更刺激她們的,發個誓應該好用。至於說主席他老人家適合不適合用在這種場合,那就顧不上了。
“既然這樣,有個孩子不是也沒關係嘛,除非你有別的想法!”不怕沒好事兒就怕沒好人,古人這句話說的真對。要是沒有歐陽凡凡插嘴,洪濤有把握說服黛安別犯傻,但她這一句話就把自己的努力全化為了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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