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午飯,鍾藎就急急去刑警大隊找景天一。下臺階時,看到停在看守所門口的那輛銀色凌志瀟灑地駛進了檢察院。汽車響了兩聲喇叭,常昊戴著墨鏡從裡面跨了出來。
鍾藎不想和他打招呼,假裝沒看見,常昊卻沒讓她得逞。
“聽說鍾檢早晨提審我的當事人了?”春天風大,他那頭捲髮被風吹得東倒西歪,感覺就像頭上頂了只大鳥窩。
鍾藎心想那個票夾裡的美女怎麼不提醒他戴頂帽子或者剪個光頭呢,這樣子很有礙市容。
“哦!”她沒有深談的願望,“資料室在四樓,你可以爬樓梯,也可以坐電梯。”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案件的訴訟文書、技術性簽定材料。她給他指了路,算是很禮貌了。
“別說鍾檢對《刑事訴訟法》還真是瞭解得不少。”常昊摘下墨鏡,咂咂嘴巴,“不過,那些簽定材料什麼的,我用不著。”
鍾藎又不淡定了,腹誹道:口氣這麼大,那你來這幹啥?
常昊像是聽懂了她的腹語,“我就來打聽下什麼時候能開庭。我手裡案子多,不能日日耗在這,我要安排我的日程。”
“那你跑錯地了,這兒是檢察院,不是法院。”
“法院說還沒收到你們的起訴材料。你們能快點嗎,我的當事人年紀大了,在看守所裡多呆一天,健康就得不到保障。”
鍾藎深呼吸,再深呼吸。雖然中肯地講,他的長相還不算太壞,但他那囂張的個性、囂張的名字、囂張的頭髮、囂張的目光,就足夠令人討厭了。從此刻起,除了在法庭上,她不想再和他講一句話,她發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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