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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她,她也是被媽媽愛的孩子。
南承予在心中計算過。
這年頭,講究夠不夠三百六。
農村一年一個成人的口糧是三百六十斤,一個孩子是一年一百八十斤口糧,他和琳琅只有兩個人,而琳琅還小是不費糧食的,故而他在外面只論糧食就留下了二百四十斤,還有些肉和菜的,已經足足的了。
村子裡分糧的時候到現在已經過了近兩個月……
周珮雅分到的一百八十斤的糧食不止沒減少,反而多了六十斤。
他也是看在琳琅媽媽在村子裡是眾所周知的城裡人有錢人,又是在村子裡私下找人牽線換過糧的,要不然……
他也不敢明目張膽的留下這麼多。
等到明年57年,他就開始去做工,就算公分少,他再交些錢,相比於村子裡其他公分不夠分糧卻記賬打欠條的人家,他給現錢想必村民都不會有什麼意見。
要知道村子裡往往每年有富裕公分可以分錢的人家,就因著那些欠賬的人家,最後分到手中是大打折扣,或者一分沒有隻記在賬本上欠著,說是來年給。
可是年年復年年,哪年才是個頭呢!
他估摸著能像他這樣給村子裡錢的,村民都會很樂意的。
這樣……
他和琳琅第二年的口糧就有了。
正如琳琅媽媽所說的那樣,所有人都知道他們家有錢,他當然要一點點花出去了,還要花的讓人知道,讓所有人都隱約有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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