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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城門處正在排隊的人龍以及負責檢查的守門官兵,池非不禁頭痛該怎麼進城。
因為他身上並沒有路引。
古代對於戶籍管理是很嚴的,對外來流動人口的監管更是如此。
朝廷規定,假如有人要遠離所居地百里之外,都需由當地府州縣發放路引。
要進入任何縣城,都需要查驗路引,確認無誤後方可放行。
魏律規定:“凡無文引,私度關津者杖八十,若關不由門,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緣邊關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絞,守把之人,知而故縱者,同罪。失去盤詰者,各減三等,罪止杖一百。若有文引,冒名度關津者,杖八十。家人相冒者,罪坐家長。守把之人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其將馬騾私度關津者,杖六十,越度,杖七十。”
也就是說,路引相當於出門憑證,沒有路引之人很難進入縣城。被捉到的話,輕則杖刑,重則監禁。
因此在城外的流民只能在路邊乞討,而無法進入城內謀生。
如果在京城有親友的流民,倒是可以在親友的擔保下,去戶籍司申請辦理“白籍”,也就是臨時居住證。
每張“白籍”期限只有一年,到期後需要續辦,否則一旦抓到就按無路引者處理。
另外“白籍”者如若在當地購有房產,就可以申請“黃籍”,即永久居住證,正式落戶本地。
這房產不單指城內,城外碑界內有屋有田的農戶也是有“黃籍”的合法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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