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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

只不過末世後,許多人的異能在年末就會覺醒,他卻是在兩年後才覺醒,而且他是全系異能,升級非常困難,上輩子花了一年時間,週末都沒有把這全系異從初級升到一級。

不過雖然他的異能很廢材,升級也困難是別人的十幾倍,但是好歹也算是異能,畢竟末世中還有許多人是普通人,他也算是挺幸運的,要知道他的異能雖然廢材,在生活方面卻相當有用,就是沒有什麼殺傷力。

想了不少東西,肚子咕咕叫感覺到肚子餓的週末關掉陽臺,拿了件外套就出門了。自從末世發現毛球能夠找吃的後,他就沒怎麼餓過肚子,但是卻再也沒有吃過可口的飯菜,好不容易重生一回,週末自然不會虧待自己。

開著越野車週末來到夜市,走進一家燒烤攤,招呼老闆給他拿來啤酒,點了幾十串的肉,週末慢慢的吃起來,已經好久沒有這麼享受過了,仿若隔世一般,週末苦笑,不就是隔世了嗎!

細想起上輩子總總不和諧,週末終於察覺出張誠和曹露也是在他能夠找到可食用植物後,才對他的態度越來越好,好到他忘記防備,忘記人心隔肚皮,若不是他害怕毛球能夠找可食用植物的訊息洩露,會被人搶走,這個訊息也藏不到末世三年,他真是太傻太天真前世才會落得這樣的下場,怪不得別人。

末世後的所有植物都會變異,即使相同的植物,有些能吃,有些卻是劇毒,所以想要找到吃的相當困難,若不是他有毛球,也只能吃基地提供的粗麵餅,那東西猶如鋸末,即使和著水也難以下嚥,就是這個也是末世第三年才有的,那時早就有許多人餓死毒死,十不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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