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力氣大,能幫著提東西,於是就接受了他的好意,帶著他一起出去了。
祁明誠照例在觀察著整座城市,這裡走走,那裡看看,有時候問問物價,有時候聽當地的老人吹吹牛。阿燈卻始終沒有什麼特殊的表現,只無比沉默地跟在了祁明誠的身後,就像是一道影子一樣。
但其實,阿燈到底在觀察著什麼,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陪著祁明誠在外頭走了兩天,阿燈知道告別的時刻終於到來了。
阿燈把同伴的骨灰罈子取了出來,又找了另一個乾淨的罈子,認認真真地把罈子中的灰全部倒入了新的罈子中,一點都沒有漏出來。然後,他把舊罈子砸在了地上。幾粒金珠子從碎片中滾了出來。
阿燈把金珠子撿了起來,一共有六粒,他往自己的內衣中塞了兩粒。
阿燈把新的裝著同伴骨灰的罈子收好,然後去找了祁明誠。
“你要離開?”祁明誠詫異地問。
阿燈點了點頭,平靜地說:“我答應過我的同伴,一定要把他帶去他的家鄉埋葬。所以我和您不同路。這些就算是我的贖身錢,希望您能答應。”這話說著,他把四粒金子拿出來放在了桌子上。
一兩黃金約等於十兩白銀,這四粒金子很小,應該是繡在衣服上做裝飾用的,所以一點都不重。
阿燈敢直接和祁明誠攤開了說,也是因為相信祁明誠的人品。不然,奴隸按說是沒有私產的,如果祁明誠貪得無厭,他完全可以收了阿燈的金子,把阿燈打一頓,卻壓根就不提給阿燈贖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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