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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歲就要和我結婚有一大部分原因是為了從家裡解脫出來。至於我嘛,也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早日享受性生活。你知道的,那個年代的女性還是相對保守的,不結婚都不能進行深入交流,偏偏每次約會她都是那麼的姿態撩人,誘惑得我忍不住要去碰她,而我每多碰她一次,就多了一份向她求婚的義務。
人們說起婚姻都喜歡用七年之癢這個詞,實際上我到了第三年就覺得沒啥意思了,最初的新鮮刺激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責任和壓力。三十歲之後,我對女性的外表也不作過高要求了,我更渴望檢驗她們精美服裝包裹下的肉體是否表裡如一。有很長一段時間,我被這種渴望折磨得□□,每當我和那些年輕的姑娘們約會,我用我的大腦充分的□□她們,然後彬彬有禮地送她們回家,下一次她們十有八九會主動聯絡我。搞定她們其實很簡單,幾頓高檔餐廳的晚餐,到小資聚集地喝幾杯藍山咖啡,或是到有情調的酒吧坐上兩晚。在她們眼裡我年輕,英俊,事業有成,更重要的是風度翩翩,懂得尊重她們。你看,她們是如此天真可愛。
☆、七
在遇見W之前,我都很享受這種生活狀態。二十出頭的姑娘相對單純,沒見過什麼世面,又好哄,我說什麼她們都相信。反倒是那種二十七八歲的女子,你要當心了。她們有了些生活閱歷,言談舉止通透豁達,似乎把七情六慾都看透了,其實骨子裡多有不甘,十分難纏,萬萬沾惹不得。W正是這樣一個女性,二十八歲,白領。我好死不死就沾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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