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我住我丈母孃家還給錢?”說得理直氣壯,自己住得合情合理。
吳有匪現在天天喊李如瓊媽媽,都喊習慣了。
開始李如瓊還制止,後來漸漸的也就算了,不但她聽習慣了,左領右舍的都聽習慣了。
把吳有匪真的就當成了李如瓊女婿。
大家都說明月命好,送走了一個趙剛,迎來了一個吳有匪。
吳有匪對明月是真的好,不僅僅體現在給她買這買那上,買東西的送給明月這件事情,是明月幹不過吳有匪,只能收。
天天送明月去上班,有時候接她下班,畢竟他自己還是很忙的。
明月為了低調是不讓吳有匪送的,開的那款BMW還是比較搶眼的,有時候還換一輛跑車,更加高調。
吳有匪就堅持要送,“也就是結婚前送送你,讓你老了之後還可以有點美好的回憶。”
送到距離公司一個站的地方停車,明月就下車了。
一次兩次的別人估計也看不到,次數多了難免就會被別人看見,畢竟還是在公司附近。
趙剛手裡拿著剛買的包子和豆漿,包子一塊錢一個,他只買了兩個,其實他可以吃四個的,豆漿兩元錢一杯。
不是非要吃得多飽,不餓就行,還不長肥肉,趙剛每天都這樣計算著。
不是說他一個月不能多幾十塊的早餐錢,他的生活就是這樣,很多地方需要算計。
看不清楚送明月來的那個車裡的人長什麼樣兒,趙剛想著應該是司機吧,反正一直以來他都把明月歸為一切做法都是為了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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