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了食物。
沈欣媛才得知自己距離被綁架已經過去七十二小時,可能這期間,綁匪也怕體質太弱的她,沒等到沈黛的贖金過來,就已經活活餓死。
所以期間該吃吃該喝喝,沒有落下,沈欣媛也覺得肚子還好,不是那麼餓。
三天前來警局報案,沈黛不敢走漏風聲,怕媒體知曉以後大肆宣揚,一開始她也猶豫糾結,考慮要不要真的報案。
還是在經紀人的建議下,選擇相信警察。
經紀人比較瞭解沈黛的情況,跟了她有數十年,關於顏煥在警局工作的事,也十分清楚。
不管怎麼說,經紀人都認為,交給顏煥那個孩子,一定能夠放心:“顏煥這孩子,雖然不太喜歡你們母女,但他做事公私分明,不會包有私心,之前咱們市內有一個重大的連環殺人案,就是他和他的小組破的,趕在一個月之內,就抓捕到了在逃的嫌犯。這事兒鬧得很轟動,我因為有朋友瞭解詳情,所以清楚。”
沈黛想想也是,初見顏煥的時候,儘管他不太喜歡多言,也不怎麼和他們同桌吃飯,表情看起來冷酷又凌厲,但真要有什麼事需要他去做,他一定會認真處理。
果然沈欣媛就被他安全帶回來了,但因為她不受顏煥喜歡,見面較尷尬,感謝的事情,還是沈欣媛主動提出,沈黛在旁邊聽得有些詫異:“你要親自送錦旗給他?”
“對啊,顏煥哥深入虎穴,帶領團隊救了我嘛。”沈欣媛都開始上網查,究竟在錦旗上面寫什麼話比較好。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